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2024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明确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此次公布的《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2024年政府工作的首项任务,强调了要“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指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将主要围绕创新开拓“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有序开展数字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四个重点方向开展。
创新开拓“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以产业应用促进技术演进
《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自1956年“人工智能”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至今,人工智能技术已经经历了60余年的发展历程,随着数据、算法、算力方面的不断创新突破,技术的“实用性”逐步提升,开始对人类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造成影响,与千行百业产生交融,人工智能技术步入了产业化初期。
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的发展,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从“技术”向“产业”演进,“十三五”至今,以产业应用带动技术创新逐渐成为我国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主要路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相继提出了“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与集成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重要内容,为我国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指明了方向。“十四五”以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应用程度的逐步加深,拓展出更为丰富的应用场景成为了现阶段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的重点,2022年7月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将场景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产业增长的新路径。
今年《报告》提出的“人工智能+”本质上是对我国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演进路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进一步深刻诠释,目的是加快破除人工智能的行业应用壁垒高筑和应用场景缺乏等瓶颈,使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更深层次融合,推动其逐步从助力千行百业提质增效的辅助手段,升级为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和核心能力,实现由“行业+人工智能”向“人工智能+行业”的转变,人工智能产业将成为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
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赋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乡高质量发展
《报告》提出:“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当前,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2022年,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5个世界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总量为31万亿美元,其中产业数字化占比达到86.4%。同年,我国产业数字化产业占数字经济产业比重提升至81.7%,对数字经济整体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
我国是全球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始终立于产业数字化的潮头,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成为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核心动力,制造业数字化迈上“高速路”。《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先后发布,我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推进机制日益完善。同时,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数字经济带动新型城乡高质量发展也是我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使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了“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数字乡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目标,《“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
今年《报告》再次强调了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体现出产业数字化对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以及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性。目前,我国产业数字化仍存在关键技术支撑不足、转型成本高、中小企业转型能力缺乏等问题,只有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标准制定和技术产业化,才能真正用数字化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化成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质生产力。
有序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持续强化数据基础制度保障
《报告》提出:“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数据资源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新型生产要素,深入挖掘数据资源市场价值,有序开展数字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数字资源的交易和流通,对“数字中国”的建设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资源流通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发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不断深入,全国各地加快探索推进数据交易机构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成立 48 家数据交易机构。健全的基础制度建设是数据要素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我国各地区加快制定出台数据开发利用的规则制度,截至2022年底,已有22个省级行政区、4个副省级市出台数据相关条例,促进地方规范推进数据汇聚治理、开放共享、开发利用、安全保护等工作。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系统提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框架,为构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明确了顶层设计。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标志着我国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方面,迈出了从宏观制度安排到具体行动举措的重要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的先后出台,进一步为数据要素流通和数据市场建设夯实了基础制度保障。
今年《报告》着重强调“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是面向现阶段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数据资源共享度低、交易流通不足、数据价值未充分体现等问题,再次明确将制度建设作为关键抓手。只有在数据供给、流通、交易等方面持续夯实制度底座,不断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才能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发挥数据乘数效应,驱动我国从“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加速迈进,满足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加速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夯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底座
《报告》提出:“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算力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力,算力网是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快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正在形成。截至2023 年6月,全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760万标准机架,算力总规模达到197EFLOPS,位居全球第二,算力总规模近5年年均增速近30% ,全国8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建设已全部开工,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同步布局。
2020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开启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指明方向。2021年5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的发布,明确了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建设方案和定位,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的先后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一体化算体系建设的关键路径和重点任务。在国家总体战略框架下,上海、北京、深圳等重点城市相继推出相关方案和措施,率先探索建立全国算力服务统一大市场,让算力作为中国新质生产力的作用充分释放。
今年《报告》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适度超前”的新要求,标志着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建设将逐步提速,既是为了缓解当前存在的算力供需精准对接不足、区域算力发展不平衡、部分算力利用率低等问题,也是为了通过加快推动算力体系建设,更大程度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催生出更多的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